任城区人社领域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南
浏览量:34发布日期:2025-04-11
主要内容:对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新全职引进以及来济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年6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其中企业引进或自主创业的,延长至5年,并给予人才家庭10万元奖励。
对企业新全职引进以及来济自主创业的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全日制本科生(含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和攀登企业新全职引进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首次在济就业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企业税务登记区级财政分别按照每人每年2.4万元、 1.2万元、6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全球TOP200、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和攀登企业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延长至5年),并对硕士研究生人才家庭给予3万元奖励。
主要内容: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就业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主要内容: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主要内容: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每月4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主要内容:对企业新录用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后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主要内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10类人员(包含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高校毕业生申请20万元及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且符合吸纳人员条件的,可申请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 50%的财政贴息。
主要内容: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同等享受政策。其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补贴标准为600元/人。
①离校时已落实用人单位:应转至用人单位(或单位办理档案托管的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②离校时未落实用人单位:应转至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延迟离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办理时限,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再及时办理就业手续;③毕业生档案须通过机要交通、毕业生档案专用邮政EMS标准快递、专人送达的方式转递,严禁自带或通过其它商业快递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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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提取:①提档函(具备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出具);②毕业证;③身份证。
(2)他人代办:①提档函(具备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出具);②档案人出具的委托书、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③代办人身份证。
主要内容: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派遣期(毕业三年内)高校毕业生,均要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非师范类)进行就业登记,即网上签约。
1、单位签约邀请。具备网签资格的用人单位查询拟录用毕业生,向其发送签约邀请。
2、学生网签应约。符合签约条件的毕业生收到签约邀请,在有效期内同意应约,则网上生成电子协议书,网上签约即完成。
每周三、周五上午在任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常态化开展公益性招聘会;每月两次在“任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公益性发布企业岗位招聘信息。